关于开展千户百强创建活动
作者:syf 发布时间:2012-08-11
(二)创建条件
1.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指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单位)。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a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者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并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b有固定经营场所,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
(二)创建条件
1.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指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实现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的大型家庭服务企业(单位)。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a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企业登记或者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2年以上并且正常经营,具有法人资格。
b有固定经营场所,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年度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