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户百强创建活动
作者:syf 发布时间:2012-08-24
三、申报程序及认定办法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或品牌拥有机构,向县(市、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和全国知名家庭服务品牌申报表》,经本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省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
三、申报程序及认定办法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或品牌拥有机构,向县(市、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
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和全国知名家庭服务品牌申报表》,经本地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省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