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千户百强创建活动
作者:syf 发布时间:2012-08-25
2.省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对本地区申报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进行汇总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上报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
3.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对各省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构办公室上报的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推荐材料进行汇总。
4.全国发展家庭服务业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区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提出入选2012年度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和全国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入围名单。